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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临沂市兰山区实施“四两”工作法 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
作者:山东银湾集团  更新时间:2018-05-29  浏览420次

  一是采取考核排名“抓两头”。即一头抓落后处罚、另一头抓先进表扬,对测评成绩在全市排名后30名的镇街道进行扣分,对在全市排名前20名的镇街道进行加分,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,并增加考核比重,同时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加减分项目单独进行反映。

  二是采取考核对象“抓两家”。即一手抓镇街道(经开区)环卫管理工作考核,另一手抓环卫公司保洁作业质量考核,以测评成绩为依据对镇街道(经开区)进行排名,对排名靠后的镇街道(经开区)进行约谈、通报;将考核成绩与经费进行挂钩,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拨付环卫保洁经费,对连续两次排名进入全市后30名的镇街道(经开区),解除保洁合同,更换环卫公司。

  三是采取考核范围“抓两全”。即一方面抓垃圾种类全覆盖、另一方面抓保洁面积全覆盖,改变传统环卫工作观念,将工业垃圾、建筑垃圾、混合垃圾、“五大堆”等各类垃圾全部纳入整治范围,加大各类垃圾清运力度,实现垃圾种类清理的全覆盖;同时,优化环卫合同,对发包内容进行补充完善,由以前发包道路、沟渠、村庄等为主,改为以镇街道(经开区)辖区为整体,统一进行发包,环卫公司全面承担起合同区域内的所有环境卫生工作,真正实现环卫保洁区域的全覆盖。

  四是采取经费拨付“抓两项”。即一方面抓行政面积、另一方面抓垃圾清运量,改变原有环卫经费拨付方式,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,改变以前单纯以面积为标准的保洁经费拨付方式,把垃圾清运量也作为环卫经费拨付的依据,并作为主要依据,及时进行收集,做到应运尽运,避免垃圾积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