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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:都兰县多措并举推进城镇环境卫生整治
作者:山东银湾集团  更新时间:2018-04-04  浏览401次

为进一步推进县城容貌和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,确保全县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,都兰县采取多项措施,努力改善人居环境,建设卫生城市。

    一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。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共放置大型垃圾箱118个、沿街放置果皮箱206个、铺面垃圾桶230个、并购置20辆保洁车。二是全县各垃圾填埋场通过整治后成效明显,垃圾场运行作业手册、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手册、各规章制度、岗位职责以及场区内的各类标识齐全、规范。根据季节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的虫、蝇进行喷洒药物的消杀工作,有效控制病毒的传播,消杀及防飞散设施做到了定期维护,相应管理措施齐全。

    二、坚持定时定点清扫。全县各单位以整治脏、乱、差为重点,坚持“周五集中清扫日”制度,在环境区内进行集中清扫,对“脏乱差”以及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梳理排查,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列表销号管理,努力扭转脏、乱、差的局面,城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。为提升城镇道路清扫标准,明确县城内10条街道的清扫保洁归属管理,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,密闭储存、清运。

    三、重点场所重点整治。一是细化公厕管理制度,全面维修公厕设施设备,完善如厕引导牌等。健全完善公厕保洁作业规范和要求,实现公厕整洁干净。二是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工作,按照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》的要求,进行全面整治,使其有依据,有规范。三是对城区内的“六乱”(乱摆摊设点、乱停乱放、乱搭乱建、乱拉乱挂、乱挖乱堆、乱贴乱画)现象进行大力整治,维护良好的城容城貌。

    四、严格车辆停放秩序。城区内出租货运及工程租赁车辆,按规定全部停放在指定停车场,非机动车不得占用道路、人行道,随意停放。对渣土车管理实行严格的运输路线,令其在规定的地点倾倒,严禁每日5时至22时在城区内运送渣土,在运输时,采用全密闭方式,对密闭不全或遮盖物破损面积超过20%的车辆,一经发现从重处罚。

    五、规范建筑工地管理。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管理均符合《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》的要求,规范施工场地的隔离护栏,实现施工现场清洁,物料堆放整齐。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及拆迁现场文明施工,封闭围墙必须按照要求设置宣传文化墙。硬化出口路面,建筑废土、垃圾以及其它废弃物,必须到指定地点倾倒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,全面实施密闭运输,沿街无抛洒、无偷倒乱倒现象。

    六、加强绿化设施管理。根据《都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全县严禁擅自砍伐、移植、毁坏城市花草树木、花坛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。严禁在绿地和树池内倾倒污水、废弃物。严禁烟熏、火烤、钉、拴、刻、划树木、攀折花木。禁止拆移、损坏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牌、标线、信号灯、电子监控、卡口、显示屏、交通护栏、防撞桶(柱)、垃圾收集容器、垃圾池等公共设施行为。对于公用市政设施破旧、损坏、废弃的,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或修复。

    七、加强宣传全面参与。为提高全民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性,打造干净、整洁、文明、有序的城乡环境,充分利用“高原驿站奇幻都兰”“都兰发布”、电视台等宣传平台,及时发布全县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,全面加强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,既宣传好的典型做法,又曝光问题,全面营造良好宣传氛围,提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