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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规范标准 义乌市出台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
作者:山东银湾集团  更新时间:2017-08-13  浏览385次

近日,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,《义乌市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(暂行)》正式出台,该标准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作业,包括市政道路、背街小巷、公路、通村达户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、空闲地、绿地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质量,以及对公厕保洁、垃圾收集处理、垃圾桶管理等方面都制定了详细要求和规范标准,城乡环境保洁迈上了全新台阶。

明确城市建成区的清扫保洁质量

早上7时,许多上班族匆匆出门赶着上班,而此时环卫工人已经完成所有清洁工作。按照标准规定,城区重点区域道路每天需要普扫两次,环卫工人分上午、下午两个时段进行普扫保洁,7时前完成首次清扫。普扫保洁后,还需进行巡回保洁,检查路面有无垃圾,即使是隐蔽在路边绿化带草丛中的垃圾也不能放过。同时,还要保证人行道栏杆、电线杆、地面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“牛皮癣”。

正因为环卫工人来回巡逻,城区道路路面更为干净,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也更显整洁。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《义乌市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(暂行)》,明确了城市建成区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、居民小区以及流经城市的江、河、溪及城市内港口、码头、河流、湖泊、池塘景观水面等区域、路段的保洁时间和作业标准,“标准有所提高,延长了保洁作业时间。有了标准和规范,干净整洁处处有章可循”。

镇区及村庄保洁指标一目了然

镇区保洁等级分一、二两类,其中一类保洁时间8—12小时,每天普扫两次并全天巡回保洁,气温5℃以上洒水次数不少于1次;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,每月开展1—2次道路清洗作业。二类保洁时间8小时,每天普扫一次,巡回保洁不少于2次。

村庄垃圾保洁分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两个等级,每天保洁时间8小时。其中,重点区域收集垃圾每天不少于2次,清扫保洁不少于4次;一般区域收集垃圾每天不少于2次,清扫保洁不少于2次。对于常住人口较多的村庄,垃圾收集次数、清扫保洁频次还应适当增加,清扫保洁时间也要适当延长。

新标准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

针对公厕、垃圾收运、垃圾桶等市民关注的、影响环境卫生的难点重点,新标准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,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。

公厕内照明灯具、洗手器具、镜子、挂衣钩、烘手器、冲水设备等应完好,无积灰、污物,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;公厕外环境应整洁,无乱堆杂物;公厕四周应无垃圾、粪便、污水等污物。

垃圾房清运每天不少于一次,达到100%清空;中转站垃圾及时转运;生活垃圾统一实行无害化处理,禁止自行简易填埋、焚烧,禁止将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。

垃圾桶采用可回收物、餐厨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四类,一般设置在不影响交通,不影响生产、生活位置,在主次干道、街巷、居民区(村庄)设置的标准垃圾桶要划线放置,摆放统一,朝向一致;要落实专人保洁,确保垃圾桶不丢失、无损坏,保持桶体干净整洁,主动对垃圾桶进行打扫清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