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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五年内德州将立这些地方法规 涉及城乡环卫等多个方面
作者:山东银湾集团  更新时间:2017-05-28  浏览402次

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5月23日召开的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,我市公布《德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-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》和《德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》。

  据悉,2017-2021年我市立法规划项目共20件。其中,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10件,城乡建设与管理类5件,分别为《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供热条例》《德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》;环境保护类4件,分别为《德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德州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》;历史文化保护类1件,为《德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。任期内调研起草,根据国家、省立法进程适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10件,城乡建设与管理类7件,分别为《德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》《德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;环境保护类2件,分别为《德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》;历史文化保护类1件,为《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》。

  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共5件,其中拟提请审议项目1件,调研项目4件。拟提请审议项目为《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调研项目为:《德州市供热条例》《德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》。

  据悉,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2015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修改后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。2015年7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,自2015年12月1日起德州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。至此,我市正式拥有了立法权。

  据介绍,此次公布的《德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-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个地方立法规划。规划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,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,从制度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对推动德州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。